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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海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队单兵装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通海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通海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队单兵装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通海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队单兵装备采购项目,具体为: 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扑火阻燃服(含帽,芳纶单层) | 150 | 套 | 2 | 防火头盔(带披肩,正品) | 80 | 顶 | 3 | 防火手套(长款,全皮质) | 100 | 对 | 4 | 帆布手套(劳保,普通手套) | 100 | 对 | 5 | 夏季训练服(消防19式,戴帽) | 150 | 套 | 6 | 冬季训练服(消防19式,戴帽) | 150 | 套 | 7 | 短裤、短袖、作训衫(武警制式) | 150 | 套 | 8 | 夏季训练服(武警17式迷彩,戴帽) | 100 | 套 | 9 | 作训鞋(胶鞋) | 100 | 双 | 10 | 头灯(LED充电一体式,可供手机USB充电) | 100 | 个 | 11 | 多功能军用背壶 | 100 | 只 | 12 | 外腰带(消防插扣式军用外腰带) | 100 | 条 | 13 | 高腰皮靴(17式军用真皮作战靴) | 100 | 双 | 14 | 全棉毛巾 | 200 | 块 | 15 | 口罩(内衬支撑架凹型全面) | 200 | 个 | 16 | 方位灯(防水免充电式) | 100 | 个 |
1.3 采购预算价:约20万元;(最终预算价格以实际供应为准,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4 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满足询价函的要求,满足采购人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全新的原厂正品,一次性验收合格。所供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1.6 其他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询价函所规定。本次采购供应商需要提供一整套单兵装备作为样品; 2、投标单位须知 2.1 资格要求: 2.1.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相应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2.1.3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不良记录或无声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函作废标处理; 2.1.4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2 报价:报价文件相应位置应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重复享受政策。 2.3 凡有意报价者,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通海县礼乐西路74号二楼)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获取询价文件: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其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伍仟元整(500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报价函组成(格式自拟) 3.1 报价函;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4 供应商基本情况; 3.5 财务状况表; 3.6 参数规格偏离表(若有); 3.7 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的材料。 4、确定中标单位 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无负偏离且报价最低。 5、报价函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纸质报价函封面应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 6、报价函的提交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 点: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开标厅(通海县礼乐西路74号二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通海县应急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海县应急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通海县秀山街道秀山西路2号 | 地 址:通海县礼乐西路74号 | 邮 编:652702 | 邮 编:652702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人:赵师 | 电 话: | 电 话:(0877) 3880807/15706979904 |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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