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9日下午3时许,纳古镇古城村马某,在纳古镇前山山脚江通公路下段古城一组墓地边用火焚烧杂草导致火势蔓延,纳古镇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扑灭了火源。2025年4月11日,纳古镇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对违法人员马某处1000元罚款,同时进行警告和普法教育。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规定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切勿以身试法
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
森林防火请做到“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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