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6-01-09 09:26 点击率:38打印】【关闭

中共通海县委、通海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始终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025年开展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托“三会一课”、周例会、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深化理论武装的同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坚持学用结合,紧密联系城市管理执法实际,就落实“十四五”时期依法行政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强调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法治宣传、规范执法、服务民生的具体行动。此外,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警示教育会及对新任职、关键岗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不断拧紧纪律“螺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在深化思想建设的基础上,严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与核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巩固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亲自协调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推动落实,法规股统筹协调,各内设机构及执法大队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着力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与依法决策的能力,转化为部署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工作中,主要领导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完善、重大执法决策等关键环节亲自部署与协调;分管领导依据职责分工,及时研判并处置执法一线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明确任务分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部署、制定详实工作计划并强化督查问效,确保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以落实“职权法定”原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目标,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内部运行与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内部控制、行政审批、集体讨论等核心制度。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与综合执法改革,依法动态调整并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及依据,严格执行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三是规范行政决策与信息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主动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公示执法数据、信息和结果报告。四是强化常态化法治学习,坚持每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领域常用法律法规。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法制审核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复杂案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活动可回溯管理,重大决定必经法制审核。六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推动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述法。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建设与实践,将“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执法规范,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全方位保障执法规范性。

(四)依法履行核心职能,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严格依据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执法工作。一是全面履行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建设、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镇照明、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定执法职责。二是深入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职责内的违规行为,优先运用服务管理手段,向行政相对人宣讲法律条款、说明违法后果、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其自觉纠正;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则依法采取执法手段予以处置,有效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市容环境与人居品质的持续改善。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结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秩序问题,市容市貌得到有效规范与提升。坚持源头治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全覆盖隐患排查、重点领域严管严控、多渠道宣传教育为抓手,筑牢安全生产监管防线。四是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积极推行并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23起。通过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网格化管理模式等举措,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与公信力围绕“文明规范、依法执法、管理提升、服务提质”目标,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及时完善“三定”方案,系统梳理执法事项,着力破解执法难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管理服务、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工作中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将“严格规范执法”作为落实公平正义价值观、以法治方式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在执法实践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全年累计214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时,持续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夯实队伍专业基础。全年新考录行政执法资格人员7人,完成执法证件更新9人,为规范执法提供了更坚实的人员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执法过程中规范佩戴证件、统一着装、用语文明、举止得体,并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此基础上,严守人员准入关口,规范协管员招录程序,加强日常监管与考核,坚决杜绝简单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确保执法权力在制度约束下公开、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始终将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基础性工程,分层分类抓实普法教育与学法用法。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其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与各类答题活动。二是抓实执法人员“重要群体”。将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提升置于突出位置,建立常态化轮训与每周学法机制,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管理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及依法履职能力开展培训,年度累计达76学时。组织参加省、市、县各级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住建系统法治业务等专题培训10余期,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拓展学习渠道。三是深化普法宣传“覆盖面”。扎实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依托党员志愿服务与普法网格化管理,推行“一册一报一屏一号”宣传举措,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结合公众号、执法服务窗口宣传、执法车移动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以案释法”,通过送法上门、政策宣讲等方式,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四是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领导带头、联系实际,全年在各类会议及学习活动中组织相关学习20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警示教育会2次,开展关键岗位及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12次覆盖40余人次,并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学习23次,筑牢思想防线,拧紧纪律螺丝。

(七)强化执法行为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队列训练、执法行为规范演练,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形象与纪律意识,要求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文明用语、主动亮证,并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不断修订完善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严格办案标准,依法依规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宣传有机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执法中向行政相对人做好法律解释与教育工作。通过通海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推送典型执法案例,公开曝光乱贴广告、损坏市政设施、影响市容等违法行为及其处置结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普法生动性。持续畅通并规范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管理与执法中的矛盾纠纷。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和结果,确保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全量归集至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平台。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执法决策、复杂案件处理、合同审查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持作用。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持续开展精准普法,确保法律法规适用准确。强化执法权力监督,通过会议研究、一线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程序与行为规范的日常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制度,依据审查要点对案件逐项审核,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案卷评查,共同提升案卷质量与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服务+执法”相结合的模式,推动执法效能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八)践行“721”工作法,提升执法服务温度。深入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将其作为站稳“人民立场”落实“法治为民”理念在执法方式上的具体实践,通过更大力度的服务和管理解决大多数问题,将刚性执法作为最终保障,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工作中坚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一是主动靠前服务,通过送法送政策上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设置便民信息栏、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围绕群众办事需求,梳理编制并广泛宣传《告知书》,推动政策入户、服务前置,实现管理、服务与执法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源头预防与沟通,采取提前介入方式,开展超前宣传与纠违;通过召开摊贩、商户座谈会等形式,宣讲法律法规,听取群众诉求,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人居环境。三是坚持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在日常巡查中及时整治乱贴乱挂、泼洒滴漏、乱摆乱放等市容乱象,对轻微或首次违法以教育劝导为主在规范秩序的同时传递执法温度。

(九)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梳理权责清单,梳理涉及杞麓湖保护治理方面执法事项和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完成机构配置,人员划转,扎实开展执法工作,为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了组织与制度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原因

一是体制机制协同性有待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尚在深化,跨部门职责衔接、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不够顺畅,“审管罚”协同效率有待提升。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与综合保障存在短板,基层执法力量特别是专业人才相对不足,常态化、实战化能力培训机制有待完善,且受资源条件限制,专业化执法装备的配备更新与执法任务需要存在差距。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形式创新不足,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互动式宣传不够深入,普法效果向治理效能的转化机制有待健全。四是部分领域法规依据与职责界限不够清晰,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面临法律依据不明确、职责交叉等问题,增加了依法处置的难度。

三、2026年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压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重要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准把握核心要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一岗双责”,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将法治理念、严实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健全制度与协同机制,夯实法治工作基础。聚焦职责边界不清、衔接不畅等难点,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完善跨部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及信息共享的法治化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细化执法依据与裁量基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聚焦队伍与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执法水平。 制定并实施执法人员能力精准提升计划,围绕新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技能、智慧平台应用、舆情应对等内容,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和实战演练。创新探索办案人才库、导师制等培养模式。同时,积极争取保障,有序更新执法装备,强化职业关怀,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四)强化执法监督与普法实效,优化法治化环境。 健全内部执法监督考评机制,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运用以案释法、新媒体产品等形式,面向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精准普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与监管方式,畅通诉求反馈渠道,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和高效透明的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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