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通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5-01-21 10:42 点击率:0打印】【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云南通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现将我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0条,严格按照《云南通海产业园区政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策解读通过转载文字解读、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加以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上传发布信息错误0条,整改0条,未存在通报不合格情况。同时,也未出现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涉民族宗教因素相关信息,导致负面舆情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信息更新中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依申请不予公开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避免出现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审核过程包括信息撰写人自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等环节,层层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建立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定期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已失效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进行清理,避免误导公众。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制定了《云南通海产业园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云南通海产业园区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云南通海产业园区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云南通海产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做到信息公开目标明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健全管理机制、优化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主页设有“云南通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设置”六个栏目,严格按照更新时限做到按期更新网站信息,不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及时转载有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规定,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实行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对公开不到位的及时整改,动态维护更新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性、完整性。成立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缺乏对政策法规的深入解读和具体案例分析,不能满足公众对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信息发布滞后的情况,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受到影响。在一些紧急事件、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方面,响应速度还不够快,未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二)改进情况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采用图表、案例、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加大对民生项目、社会热点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项目实施进展、效果评估等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建立信息发布提醒机制,明确信息更新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加强对紧急事件、热点问题的监测和研判,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