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通海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通政办函〔2019〕5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任务措施 按照通海县政府统一要求,2019年11月底前,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完成我局“三项制度”工作任务的实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在以部门网站、公示牌,媒体报刊宣传册等载体创新公示形式。 1.制度全覆盖。按照通海县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本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7月) 1.制定民宗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局会议推行三项制度,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培训提高。通过全局干部的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工作能力。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年7月-8月) 结合本局实际,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局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上旬开始)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9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0月上旬-11月上旬) 1.监督检查。把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加以改正。 2.召开三项制度工作现场会。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中旬-11月底) 对本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相关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我局成立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宗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抓创新求突破。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在推行三项制度方式、方法和结果上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和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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