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7月中旬至2021年9月30日,对我单位2018至2020年捐赠款物收支及管理使用情况,财政预算资金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送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玉审调报〔2021〕18号),提出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调查建议。我会自收到玉溪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玉审调报〔2021〕18号)后,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抓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深入进行原因分析,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安排。现将落实情报告如下 : 一、接收捐赠未开设专户及建立专账问题。 县红十字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开户程序,在工商银行通海支行开设了捐赠专户,建立专账进行管理。 二、接受捐赠物资未进行会计账务核算问题。 县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另建账套,对收到的捐赠物资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县红十字会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使用公务卡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红十字会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会基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单位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通海县红十字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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