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我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典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做好推荐申报第四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通知》(玉创建办发〔2022〕26号)要求,通海县此次推荐申报24个,按照推荐条件及程序,县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示范单位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若对公示的单位(家庭)持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8月16日下午18:00前向通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举报电话:0877-3029196 附:初审结果名单
通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8月10日
初审结果名单 一、示范机关(4个)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海县城市管理局 通海县审计局 二、示范企业(2个) 通海锦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蓝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示范村组(社区)(6个)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六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桑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梨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海县四街镇者湾村民委员会 通海县纳古镇纳古古城村民委员会 通海县里山彝族乡芭蕉村民委员会 四、示范乡镇(2个) 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五、示范学校(3个) 通海县第一幼儿园 通海县河西中心小学 通海县河西中学 六、示范场所(2个) 通海县上回XX寺 通海县普济寺 七、示范医疗机构(3个) 通海县人民医院 通海县中医医院 通海县妇幼保健院 八、示范政法系统(2个) 通海县人民法院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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