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第62号令)、《玉溪市超限超载货运源头监管、追溯、惩戒专项行动方案(试行)》(玉治超办〔2022〕8号)文件精神,按照3月15日各单位上报的《通海县年产量30万吨以上的货运源头企业排查登记表》及9月26日发送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函的复函,年产量30万吨以上的货运源头企业10家应当确定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2021年3月16日已公示3家)。现将未公示的7家公布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1 | 通海县瑞加砂石有限公司 | 工矿类 | 2 | 通海元隆矿业有限公司 | 工矿类 | 3 | 云南鑫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矿类 | 4 | 云南炳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矿类 | 5 | 通海正博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工矿类 | 6 | 云南滇玉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仓储类 | 7 | 云南吉宝商贸有限公司通海县分司 | 工矿类 |
以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是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主体,要在货物装运场地安装称重和计量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要建立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对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车辆装载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档案,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被公布的源头企业若有意见,请向通海县治超办反映。 联系电话:0877-380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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