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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关于2023年版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事项清单的公示


来源:通海县司法局 时间:2023-03-31 11:20 点击率:563打印】【关闭


为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治市办发〔202224号)和《中共通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治县办发〔202211 ),在2022年《减免责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事项清单》基础上,现补充完善53项不予处罚事项、4项从轻处罚事项、3项减轻处罚事项、17项免于处罚事项和152项自由裁量权基准事项,形成《减免责清单(2023年版)》和《自由裁量权基准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予以公示。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4.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3年版)

5.自由裁量权基准事项清单(2023年版)

 

 

通海县司法局

2023331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附件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附件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附件5:自由裁量权基准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附件4: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