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进一步激励我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在奋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作出示范。根据《关于做好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通知》(玉创建办发〔2023〕2号)要求,通海县此次推荐申报24个,按照推荐条件及程序,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示范单位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至5月23日,若对公示的单位(家庭)持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23日18:00前向通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举报电话:0877-3029196 附:初审结果名单 通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5月16日 初审结果名单 一、示范机关(5个): 政协通海县委员会 通海县民政局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 通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通海县公安局 二、示范企业(3个): 云南云秀花卉有限公司 云南省通海斯贝佳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蓝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示范村组(社区)(5个): 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路南村民委员会 通海县里山彝族乡大黑冲村民委员会 通海县杨广镇落凤村民委员会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秀麓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海县河西镇甸心村民委员会 四、示范乡镇(2个): 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 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五、示范学校(4个): 云南省通海县第三中学 通海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通海县九龙中心小学 通海县秀山中心幼儿园 六、示范景区(1个): 通海县秀山历史文化公园 七、示范医疗系统(2个): 通海骨伤医院 通海秀山医院 八、示范政法机关(2个): 通海县公安局纳古派出所 通海县司法局兴蒙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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