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核心任务,不断开拓创新,砥砺前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全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支撑与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县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工作重大事项。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落实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县委和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党的政策主张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通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活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示范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二)优化市场配置,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服务保障作用,打出优化市场配置、改善营商环境“组合拳”,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围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目标,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4年全县累计办件7350件。贯彻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科学制定涉企检查,规范涉企检查备案,围绕制定计划、审核计划、计划备案和包容审慎监管四方面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管模式。2024年,全县制定检查计划136个,已完成检查计划136个。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清单全覆盖”的要求制定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全年执行上级下发任务105个,本级方案28个,共出动执法人员5142次,检查经营主体1147户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组织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和完善检查实施清单工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实施精准化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 (三)监督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职能,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更大范围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深化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改革,明确乡镇(街道)法定职权和赋权事项,推进执法力量向一线下沉。优化执法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探索建立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调机制,逐步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监督、统一考核。全县45家行政执法主体编制6914项行政执法事项,实现了执法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全年共办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812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分层培训机制,开展好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注重培训针对性,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县1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已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技能培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发现并整改运动式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类别问题,以案促改,逐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核监管,办理不予处罚638件,从轻处罚3307件,减轻处罚722件,免于处罚674件。 (四)完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组建专班有计划、有重点地配合推进《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要求,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及时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加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提前制定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聘任政府法律顾问8人,切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完善应急体系,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确保应急物资调配及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应急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24年,通海县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要求,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4个指挥部的“1+4”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应急通信保障等应急联动机制。 (六)推进社会治理,彰显法治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保障作用,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公证在调解中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事了人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优化行政复议流程,压缩办案周期,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和公正性。2024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9件,受理36件,已审结30件。 (七)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监督精准化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通海县人民政府网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发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监察委监察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和提案。推进审计统计全覆盖监督执法,在卫健系统医药领域等实施专项审计调查,以审计项目为抓手,提示风险隐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司法裁判结果,重视社会公众与舆论监督,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按要求推广使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办理执法案件,以数字化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信息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助推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升级。2024年我县完成社区矫正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全流程数据一体化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通海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来看,与中央、省、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人员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视为形式任务,在实际行动中缺乏主动性与自觉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流于表面,浅尝辄止,未真正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法治建设问题,致使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充分,易忽视法定程序与规范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注重证据收集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导致一些行政行为在程序合法性上存在瑕疵,易引发行政争议。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一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精准,没有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结果和过程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适用法律错误、过罚不当等问题。同时,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缺乏与行政相对人的有效沟通和人文关怀,影响了政府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二是法制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过程中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全县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的力量不足,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尤为严重,亟需进一步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的审核体系。 (三)行政决策机制不完善。一是公众参与度不够充分。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建立了公众参与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公众参与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导致公众对决策事项了解有限,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不高,难以真正发挥公众在行政决策中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二是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健全。部分行政决策在制定过程中,对决策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环境影响、经济风险等缺乏全面、深入的评估,或者评估方法不够科学、评估结果不够准确。 三、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通海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须持续抓紧抓实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准确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开展多层次法治培训,组织开展法治专题研讨班,解读最新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实务操作培训,通过模拟执法场景、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强化其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开展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做到“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学什么”。 (二)优化行政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决策程序监督机制,对未按程序决策的行为及时纠错并追究责任,确保决策程序合规率达 100%。完善决策后评估体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建跨领域专家团队,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效益性等多维度评估决策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决策内容。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广新平县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机制,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以及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完善执法标准体系,细化各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执法尺度与标准,减少执法随意性,规范证据收集、审查与认定流程,提高执法准确性与公信力。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建立监督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拓展政务公开内容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政府信息应依法公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发布及时性与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五)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政府法治工作力量,建立法治人才交流机制,鼓励法治工作人员与高校、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交流合作,提升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聚焦数字赋能,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估,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政府部门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