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通海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0.72万元,使用维修资金43.9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结余8526.35万元。
二、2025年,通海县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继续执行玉溪市建设局2008年7月8日下发的《关于玉溪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缴存标准如下:首次交存比例为每平米造价的6%,框架结构七层以上1100元/㎡, 框架结构七层以下<含七层>890元/㎡,砖混结构七层以下<含七层>720元/㎡。 特此公示!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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