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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涉及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7-02 17:03 点击率:8打印】【关闭

按照省、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要求,现将我县关于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中指出: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监测结果显示,出水总磷浓度为3.4毫克/升,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5.7倍。

二、整改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加大违规违法排污行为查处力度,完成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底前对第二污水处理厂涉嫌超标排放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2.2024年底前完成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通水运行。

3.强化日常监管,压实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内控制度,强化进出水水质及水量监测监管,不断提高运营水乎和能力。

4.进一步加强第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规范化建设,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通海分局已于202494日前完成对第二污水处理厂涉嫌超标排放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2.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24320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全部土建工程和设施设备安装、满水试验,通水调试,联合试运行等工作,20241230日,完成工程初验,202542日通过竣工验收。

3.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2024年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行动方案〉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之《通海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监督管理方案(2024年度)》和《〈2025 年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行动方案〉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之《通海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监督管理方案(2025年度)》,严格按照每月规定频率对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厂容厂貌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运营方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对应检查记录台账。

4.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253对在线监测设施加装视频动态监控及门禁措施,同时在线监测设施运维方加强在线设备运行管理。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2572日至2025715。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县整改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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