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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两污”问题:玉溪市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达到46%。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度评价认定结果显示,玉溪市污水管网排查与治理、工业企业和“小散乱”排水户排水整治、排水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排水管理长效机制及资金保障4个版块工作及成效方面得分为“0”,调阅《玉溪市政府关于提供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情况的函》(〔2022〕-585)显示,污水集中收集率仅达到46%。 整改落实情况 措施1:开展管网排查工作,全面系统排查市政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构及功能现状,梳理管网覆盖空白区、错接混接、破损漏损、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等问题,并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2024年12月18日聘请第三方启动实施城市排水管网探测普查项目,开展通海县主城区、沿湖集镇村生活污水管网排查。累计完成管网探测330.09千米,完成内窥检测90.88千米。今年完成管网探测90.09千米,完成内窥检测22.88千米,完成管网清淤7212米,完成水质取样检测100个点位,完成流量测定94个点位,完成暗渠检测4.42千米。完成外业工作,完成城区管网排查缺陷清单编制。完成秀山街道主城区及社区村庄排水管线合图工作,完成集镇(四街、九龙、河西、杨广、兴蒙)排水管线合图工作。 措施2:制定老旧管网改造方案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开展管网覆盖空白区、错接混接、破损漏损、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等整治工作。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通海县在县城谋划实施了通海县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通城县城供排水一体化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5.15亿元,改造和新建雨污管网约300千米,通海县城所在地6个城市社区、35个自然村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其中2025年截至11月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日均进水量为6141.42方,进水COD平均浓度为172.44mg/L,较2022年日均进水水量、COD平均浓度分别提升5.92%和18.10%,污水处理率长期保持在95%。 措施3:推行排水许可管理,修订完善排水管理办法,开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工业企业和“小散乱”排水户进行排查整治。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玉溪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累计已经发放排水许可证25份。 二、“两污”问题:玉溪市至今尚未建立排水许可证核发监管机制。2013年国务院发布施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21号令),但玉溪市至今尚未建立排水许可证核发监管机制,未对建成区,尤其是黑臭水体沿线的餐饮、洗车、洗涤,以及城市重点排水户核发排水许可证,未从严推进“源头治理”目标要求, 切实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 整改落实情况 措施1:对餐饮、洗车、洗涤,以及城市重点排水户进行排查整治。 整改情况:完成了通海县城前100名用水用户摸排工作,制定了《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泊保护治理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成立了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打击涉“杞麓湖”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2025年1-11月,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餐饮店和新开工项目核发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6件;对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和纳古污水处理站以及排水大户进行行政检查169次,下发了《限期缴纳污水处理费的通知》64份,对逾期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的25户排水户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将生产污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从污水检查井中抽提污水、损坏城镇排水设施、污水雨水管网混接的排水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13份,并在有破坏、损害市政排水管网风险点位安装了8个监控头。 措施2:推行排水许可管理,修订完善排水管理办法,开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工作。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玉溪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累计已经发放排水许可证25份。 措施3:严格落实《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工作。 整改情况:2022年来,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通海县住建局对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运营管理考核;从2023年起,增加了对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考核,考核了2023年度、2024年度。从2024年9月起,按照《通海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方案》,对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厂容厂貌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并督促运营方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2025年11月,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44次,形成对应检查记录144份。 三、“两污”问题:‘三湖”地区为了保障不让污水进入湖泊,各地大量采用沿湖截污体系,将污水、雨水、甚至农田退水等全部收集,导致大量地表水、沟渠水、雨水、农田退水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水负荷率加重,进厂污水处理量增大,未能从源头上解决好污水处理问题。环湖截污、生态湿地、生态调蓄带以及生态净化库塘,由于常年没有实施淤泥清除、老化腐烂水生态植物清理,管理不够到位导致深度净化功能弱,中水利用设施不足,处理后的尾水均不能通过深度净化进一步降解污染负荷实现循环利用。 整改落实情况: 措施1:开展管网排查,加快清除污水管网系统内的地表水、沟渠水、雨水、农田退水,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 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2024年12月18日聘请第三方启动实施城市排水管网探测普查项目,开展通海县主城区、沿湖集镇村生活污水管网排查。累计完成管网探测330.09千米,完成内窥检测90.88千米。今年完成管网探测90.09千米,完成内窥检测22.88千米,完成管网清淤7212米,完成水质取样检测100个点位,完成流量测定94个点位,完成暗渠检测4.42千米。完成外业工作,完成城区管网排查缺陷清单编制。完成秀山街道主城区及社区村庄排水管线合图工作,完成集镇(四街、九龙、河西、杨广、兴蒙)排水管线合图工作。 措施2:及时组织清涝环湖截污、生态湿地、生态调蓄带、生态净化库塘内的淤泥、老化腐烂水生态植物,促进拦截污水循环、净化与回用。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拦蓄带、湿地库塘清洁工作,2025年累计清理拦蓄带垃圾498.87吨、漂浮物212.32吨,清理拦蓄带淤泥13.58立方米;持续开展杞麓湖湿地公园内4块湿地库塘清理整治,累计清理垃圾173.33吨,清理植物残体159.27吨。完成2025年度湖滨带集中清理整治,累计打捞植物残体596.7吨,清理杂草717.1吨。 措施3:谋划“三湖”县(市、区)中水回用设施,实现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深度净化循环利用。 整改情况: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通海县于2023年启动了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其中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先后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和2024年12月20日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标准由原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标准》B标准(准四类)。⑵根据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行动方案工作措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后,达标尾水作为中水回用补水入湖。截至目前通海一污处理达标尾水约366.35万立方米;通海二污2025年1-11月处理达标尾水约271.86万立方米。两厂2024年-2025年11月合计中水回用约638.21万立方米,中水回用率达100%。 四、“两污”问题:“三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推进缓慢,将于明年年底完成。新平县扬武镇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日处理1000立方,实际日进水300立方,大部分污水直接从污水处理厂旁直排。戛洒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上述两个污水处理厂均未办理环评及排污口论证手续、进出口无在线监测设施、连续晴天却“清水进清水出”,污水处理站作用发挥不明显,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 措施:加快通海县加快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整改情况: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22年10月22日开工建设,2023年9月16日完工全面通水运行,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初验,正在进行结算。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24年3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20日完工通水运行。目前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级标准。 通海县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通海县人民政府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9日 受理单位: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阳阳 顾春荣 联系电话:0877-3011401 联系地址:通海县行政新区通达路3号秀麓写字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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