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学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请局属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认真按照《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普法安排表》(附件1),依照《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主体责任细化表》(附件2),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方式。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和照片资料)于上半年2024年6月30日前,下半年12月31日前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杨春婵汇总。若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法律法规进行修订的,涉及业务股(室)、单位及时进行普法。
附件1: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制安排表.doc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