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审计局《玉溪市人防系统人防工程审批建设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玉审调报〔2020〕2号)和《玉溪市审计局关于通海县人防工程审批建设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玉审决〔2020〕3号)文件要求,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做好整改。截至2024年10月28日,一是审计决定需追缴补缴易地建设费有61个项目,审计决定应补缴易地建设费共计48903559.87元,经与建设单位清查核算,应补缴易地建设费47657175.05元,已整改完成60个,补缴易地建设费28011756.22元,以物抵债4960579.50元,剩余1个项目已采取司法程序进行追缴,通海县人民法院裁定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是:违规审批发放2个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问题,审计决定应补缴易地建设费109700.00元,清查核算应补缴易地建设费109962.70元,2020年5月14日整改完成,共补缴易地建设费109962.70元;违规减免2个项目易地建设费问题,审计决定应补缴易地建设费427270.62元,2020年5月27日整改完成,补缴易地建设费427270.62元;46个项目未收易地建设费问题,审计决定应补缴易地建设费39295202.70元,经清查核算应补缴易地建设费39073235.30元,截至2024年10月28日,45个项目已整改完成,补缴易地建设费19138086.90元,以物抵债4960579.50元;11个项目少收易地建设费问题,审计决定应补缴易地建设费9071386.55元,经清查核算应补缴易地建设费8336436.00元,2021年10月28日全部整改完成,补缴易地建设费8336436.00元。二是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导致3个项目多收易地建设费60155.83元,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国库)、县税务局协调配合下,2020年6月29日直接清退到建设单位。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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