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通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基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心指导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严格落实党组会、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近10次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印发了《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常态化管理,2024年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达68个学时以上。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工作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优化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明确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为局法制审核机构,聘任1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行政许可、重要合同协议等均由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发挥出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4年1-10月实施重大决策事项2项,组织听证2次。 (三)压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执法履职能力。一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完善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检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4项实行电子证照,1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2024年1-10月共办理行政许可29件,政务服务891件。三是聚焦住房保障、城市更新、燃气安全治理、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1-10月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0条、住房保障信息4条、重要信息21条、供气供水信息28条、回复网站留言9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同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网站上公示。四是严格执行《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内部控制制度》《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案件线索移交内部办理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2024年1-10月开展执法人员在岗培训4次,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五是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加大对“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力度,加强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部门抽查12项,联合抽查5项,对燃气、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物业管理小区等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六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和限制排除公平竞争行为,推进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双公示”,强化营商环境反馈问题的整改回访工作。七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严格执行省住建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加大建筑业、房地产业、燃气、建筑工地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现动工在建项目全覆盖,累计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抽查巡查及专项检查96次,检查监督项目25个,形成质量安全检查记录76份,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74条,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6份、《工程质量停工通知》31份;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日常监管和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共4件,确保了行业监管不缺失、不越位。八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做到“出庭出声”,2024年1-10月行政诉讼应诉3起、民事诉讼(第三人)应诉1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九是及时调整《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推进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工作普法责任,严格按照《2024年度通海县普法日历》开展了《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完善案件评查等制度建设,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2024年被县级抽取的4件行政执法案卷均被评查为优秀等次。十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编制通海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审批部门、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等,让企业一看就明白、照着就能做。同时,全面推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件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审批时限从2019年改革前的258.5个工作日压减至42个工作日。截至2024年10月31日,通海县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受理项目63个共105件办件,完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3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5件。十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十五条措施》《玉溪市2024年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监管企业提供帮办代办“保姆式”跟踪服务,同时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守正创新,做优做强。十三是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排查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工作,2024年1-10月共受理上级交办信访件99件(其中上级交办信访件44件、上级交办12345市长热线件50件、群众来访5件)。 (四)强化工作措施,助力通海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亮点不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课程,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重点学、专题学、常态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要求,加快《玉溪市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通海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立法和制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涉企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民营企业反映困难诉求的渠道。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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