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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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件标题
住房公积金
信件内容
请问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要用在特定的用途上吗?
创建时间
2025-12-12 11:02:32

回复信息

办理进程
已提交成功
2025-12-12 11: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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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签收
2025-12-15 0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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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2025-12-15 09:09:06
状态
审核公开
回复日期
2025-12-15 09:09:06
回复部门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转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江管理部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江管理部核实,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提取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

三、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四、离休、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

七、出境定居;

八、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电话联系或现场咨询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江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0877—12329;公积金澄江管理部:0877—6916021;地址:澄江凤翔路北14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55—61号窗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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