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回复信息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转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江管理部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江管理部核实,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提取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
三、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四、离休、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
七、出境定居;
八、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电话联系或现场咨询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江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0877—12329;公积金澄江管理部:0877—6916021;地址:澄江凤翔路北14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55—61号窗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信件还没有回复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
运维电话:0877-207767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备案编号:滇ICP备1900518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