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絫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43日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通海县税务局工作实际,本机关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关具体内容,也可以电话联系(电话号码附《指南》第2页)或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咨询其它相关涉税事宜。(单位地址:通海县秀山镇行政新区通达路5号)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通海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二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三是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特此说明,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在征求第三方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通海县税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税务部门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及解读,通告,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税收个案批复类公文,失效或者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税务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税务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下一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人事任免信息;

●税务机关权责清单;

●税务机关制定的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指南、流程等服务事项;

●税务机关办理的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其他政府信息。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及发布信息的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统一的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http://www.tonghai.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thxzfxxgk&pageNo=1&channelId=15903),和本机关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栏、宣传资料架、电子信息屏(触摸)屏、政策培训解答会议、广播电视等6种形式公开。其余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查阅或咨询。

(三)公开时限

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办公室。

受理地点:通海县秀山镇行政中心通达路5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77-3029792

邮政编码:652799

咨询电话:08773029795

传真号码:08773029792

邮箱:443670720@qq.com

通信地址:通海县秀山镇行政中心通达路53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通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细表格样式见附件),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选择提交部门”(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点击提交,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通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处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给予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在此期限内将做出下列处理: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以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确定。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办公室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地点:通海县秀山镇行政中心通达路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3029795

传真号码:0877-3029792

邮政编码:652799

邮箱:443670720@qq.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