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防震减灾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通海县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由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防震减灾信息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的《通海县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通海县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通海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通海县行政新区晴岚路8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可以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通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我局递交书面申请表。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通海县行政新区晴岚路8号(30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传真):0877-6266365

电子邮箱:ynthfzjzj@163.com

邮政编码:652799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通海县防震减灾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将帮助填写。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通海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通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通海县防震减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通海县防震减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通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通海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本局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负责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地址:通海县行政新区晴岚路8号(30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6266365

电子邮箱:ynthfzjzj@163.com

邮政编码:652799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通海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