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通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由指挥中心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车管驾管、户政、出入境等警务窗口服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 “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的《通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tonghai.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thxzfxxgk&pageNo=1&channelId=13669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巩固升级通海警方微信公众平台等警务公开品牌,以便捷的方式让群众了解相关信息,不断扩大警务政务公开范围和实效,各所队室负责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三)公开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另作规定。

(四)获取方法

1.登入“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目录索引检索查找获取信息。

2.公众也可以通海警方微信公众平台获取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通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通海县公安局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通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咨询电话:0877-3805456

电子邮箱:tonghaigonganju@163.com

通信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平安路9号

邮政编码:6527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

2.口头申请

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3.政府网站申请

申请人进入通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通海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则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通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通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电话:0877-3805456

传真号码:0877-3805456

电子邮箱:tonghaigonganju@163.com

通信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平安路9号

邮政编码:6527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名称


        

公民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机构类型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代理人信息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所需     息情况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受理号:                                   受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