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高大乡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大乡综合管理办公室编制了《高大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高大傣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和政府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广播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登入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首页的高大乡政府栏目,浏览或使用目录索引检索查找获取信息。

2.公众可以在档案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从高大乡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政府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高大乡人民政府综合办

咨询电话:08773031001

传真号码:08773031041

邮箱:2640307571@qq.com

通信地址: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文化路1

邮政编码:6527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高大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高大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

2.口头申请

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3.政府网站申请

申请人进入通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申请处理

在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属于公开范围的并且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向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高大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负责高大乡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咨询电话:08773031001

传真号码:08773031041

邮箱:2640307571@qq.com

办公室地址: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文化路1

邮政编码:6527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