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供销社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通海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通海县供销社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分工等信息,具体信息可参见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的由本机关编制的《通海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供销社子目录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通海县供销社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东路16号附2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通海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受理申请机构

通海县供销社办公室;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东路12号附2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877-3012202;邮箱gddzyzx@163.com;传真号码:0877-3012202;邮政编码:652799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通海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申请表》或直接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口头申请。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通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云南省通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通海县供销社办公室负责通海县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东路12号附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3012202

传真号码:0877-3012202

邮箱gddzyzx@163.com

邮政编码:652799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名称


    申  请  人  信  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机构类型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代理人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所需  政  府  信  息情况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受理号:                                   受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