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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相关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现就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5月23日)》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按照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总体要求,通海县结合本县实际,对现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 此次修订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的相关规定,旨在确保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统一性。通过建立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审批边界,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梳理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权责清晰、动态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清单进行承接与调整。对于新增、取消或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均以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为依据,做到应列尽列、精准规范,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三、主要内容 (一)清单修订情况 本次公布的《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包含23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234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事项4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实施许可事项 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1项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省林草局,县级实施机关为县林草局。 新增“船舶入湖许可”1项由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省水利厅,县级实施机关为县湖管局。 2.取消实施许可事项 根据改革要求,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3.规范许可事项名称 对部分事项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包括:“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等,确保事项表述准确、权威。 4.明确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 调整“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省卫生健康委调整为省疾控局,县级实施机关相应为县卫健局。 明确“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县级实施机关为县湖管局。 (二)严格落实事项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同步更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服务标准统一。 (三)进一步规范审批运行 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各实施机关要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审管协同,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通海县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规定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相关文件: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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