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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5〕34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2-09 09:48 点击率:48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523日)》(以下简称中央层面清单)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县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修订形成《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修订情况如下: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新增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省林草局,县级实施机关为县林草局。

新增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船舶入湖许可许可事项,主管部门省水利厅,县级实施机关为县湖管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事项。

三、规范许可事项名称。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许可事项名称。

四、明确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省卫生健康委调整为省疾控局,县级实施机关为县卫健局。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实施机关调整为市湖泊管理局,杞麓湖、星云湖管理机构县级实施机关为县湖管局。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实施行政许可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完善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事项并相应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县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xlsx

 

 

 20251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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