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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300533300601000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执行产业政策;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6.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乡镇镇区污水治理、公厕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农村建筑风貌引导;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对报监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过程监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监督执法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职能;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初审、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监督和营商环境等职责。 12.承担名城保护的管理职责。制定我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依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建档、保护标志设置、修缮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负责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城乡公路建设工作; (2)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负责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成竣工验收后移交通海县城市管理局。通海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负责市容市貌、道路清扫保洁、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绿化管理、垃圾填埋场和户外广告等城市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燃气行业(含管道天然气、加气站、换气换瓶点等)的经营许可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与通海县交通运输局、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通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城市建设工作。一是2024年实施城市更新重点项目13个,完成投资约3.93亿元,2023年城镇化率58.77%,2024年预计达60.00%;二是以绿美行动为抓手,实施通海县“三路一园”景观提升项目,在金汉环岛、杨广收费站至挹秀路环岛、六一路口等12个绿化点位和线路建设成功一批绿美街区、“口袋公园”和环岛绿地,预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6 4%,部分指标稳中有升。 2.村镇建设工作。一是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存在安全隐患225栋,整治销号98栋,销号率达43.56%,年底整治销号率达80.00%;二是2024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40户,已完成24户,年底全部竣工。 3.历史文化名城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一是修订完成《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二是《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纳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预备项目,完成初稿;三是印发《通海县古城古民居保护开发补助方案》,调动民间资金参与修缮的方式激励历史文化街区的有机更新,《补助方案》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四是不断巩固物防基础,古城建设“一栓一站”30套,全面配齐全县111处历史建筑灭火器,补齐名城、名镇消防短板。保护工作入选省住建厅《云南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示范案(第二轮)》;五是争取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大型纪录片《文脉春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系列节目2024年的拍摄,强化文化传承。 4.房地产物业和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房地产监管。实现拾光合著、秀麓·融城(南园)房地产项目顺利交房;二是烂尾楼清理整治效果明显,“嘉城豪庭”房地产项目复工续建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动态管理,完成花果山1,524户公租房续租资格复审,并顺利启动新一轮公租房申请;四是实施通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完工14个小区。 5.建筑市场管理和招投标工作。一是受理施工许可项目12个,面积16.6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2.86亿元;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项目13个;二是完成4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标价1.43亿元;三是办理农民工工资欠薪转办件50起,总计解决农民工欠薪154.00万元;四是规范建筑市场和招投标秩序,市场行为检查13次,约谈1次,询问2次,移交案件线索1条;五是狠抓建筑业发展,2024年截至三季度完成17.30亿元,同比增加0.45%,四季度单季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8.00亿元,总量与去年持平。 6.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受监工程总数45项,建筑面积约52.80万平方米,总投资32.50亿元;二是顺利竣工验收工程6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5项(并签订了“两书一牌”);三是全年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抽查、巡查及专项检查96次,检查监督项目25个,开展警示约谈4次,并对2个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充分发挥执法震慑作用,倒逼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开展通海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24项,完成隐患整改124项。 7.行政审批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共计6类42项,办理行政许可、政务服务920件,网上审批65个项目;二是移送4件违法行为案件线索至县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完成4件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三是完成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8.公共事业管理和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一是强化供水安全,截至10月31日,完成自来水供水量433.07万立方米,水质合格率100.00%;二是持续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监管,2024年截至10月31日,共处理生活污水277.35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360.81吨,氨氮98.12吨,规范处置污泥1,555.41吨,一污COD进水平均浓度156.02mg/L,二污COD进水平均浓度146.71mg/L,相关指标将上一年提升明显;三是全力开展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管网排查工作、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计划2024年12月底完成。河西、兴蒙至第二污水处理厂主管计划2025年底完工。2024年计划完成5个自然村截污治污已经完工2个,剩余3个计划2024年底完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16,832,559.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832,559.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2,665,796.13元,增长79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2,785,796.13元,增长801.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具体是:1.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省级补助资金收入增加65,700,000.00元;2.花果山保障房一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收入增加40,680,000.00元;3.2015至2016年农危改本金利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21,6 40,000.00元;4.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资金收入增加13,1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16,852,559.19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339.90元,占总支出的1.02%;项目支出214,651,219.29元,占总支出的98.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2,348,339.40元,增长784.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576.59元,增长7.76%;项目支出增加192,189,762.81元,增长855.6 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具体是:1.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省级补助资金支出增加65,700,000.00元;2.花果山保障房一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增加40,680,000.00元;3.2015至2016年农危改本金利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21,6 40,000.00元;4.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资金支出增加13,1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1,339.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9,583.86元,占基本支出的89.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756.04元,占基本支出的10.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651,219.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污污水处理截污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项目经费142,207.88元,主要用于确保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通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畅通,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保障7座截污提升泵站正常运行,将东至通海县杨广镇镇海居民委员会,西至秀山街道办事处万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净化处理,有效减少对杞麓湖水质的污染,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一污厂配套截污管网服务范围内收集处理排放污水179.00万吨,COD削减量261.90吨,氨氮削减量95.00吨。 2.通海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评审项目经费13,2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通过聘请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的形式,规范高效高质的完成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 3.高大乡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经费329,215.34元,主要用于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部分其他三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的修缮加固改造工作任务。启动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部分其他三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改造工作任务,并于2018年4月竣工。截至2024年,高大乡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 4.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文脉春秋拍纪录片)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完成《文脉春秋·通海》纪录片拍摄并和播放,通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加大,影响力显著提升。2024年9月底已完成《文脉春秋·通海》纪录片的拍摄工作。 5.通海古建筑保护工作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文化传承和历史意义的培养,保护历史遗产和传统价值观,有助于经济、教育、旅游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完成通海县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不仅可以保护通海县历史遗产和传统价值观,促进文化创新和经济发展,还能使得通海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有效的宣传推介。同时可促进通海全域旅游的构建,吸引更多的游客到通海参观旅游,具有较大的可持续效益。截至2024年已开展文献里36-3、4号,西街19号、文星街50号等16处历史建筑的测绘工作。 6.遗属补助项目经费8,082.00元,主要用于按照《通海县民政局 通海县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民字〔2024〕2号),按照农村生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通海县机关单位人员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执行。2024年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支付1人遗属补助资金并且已完成发放。 7.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杨广片区)900万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杨广片区)建设,加快施工进度,于2023年12月底前实施杨广镇(凤麓社区、麟凤社区)雨污分流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实现杞麓湖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底前实施杨广镇雨污分流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实现杞麓湖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设施全覆盖。 8.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老旧管网排查及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维保障专项经费7,700,000.00元,主要用于利用CCTV、QV等技术,对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2021前建设配套的管网、第二污水处理厂建厂时配套的27公里管网进行排查完善提升。强化运营监管,按时拨付运维费用,保障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持续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9.通海县县城、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经费2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提升城镇截污治污能力,确保杞麓湖径流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00%覆盖,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施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对一污、二污及纳古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改造,科学提高排放标准,尾水最大限度回用。扎实推进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采取工程措施截断入湖生活污水、杜绝生活污水、进入环湖截污工程。实现杞麓湖流域内9个村(社区)雨污管网建设。2020年6月底前完成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建设。 10.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经费6,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提升城镇截污治污能力,确保杞麓湖径流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00%覆盖,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施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对一污、二污及纳古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改造,科学提高排放标准,尾水最大限度回用。扎实推进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采取工程措施截断入湖生活污水、杜绝生活污水、进入环湖截污工程。实现杞麓湖流域内9个村(社区)雨污管网建设。2020年6月底前完成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建设。 11.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配套工程经费16,000,000.00元,主要用于牵头沿湖乡镇(街道)完善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其它14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确保杞麓湖径流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00%覆盖,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施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 12.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 13.通海县2024年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集镇项目四街片区)项目经费12,5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已采取工程措施截断入湖生活污水、杜绝生活污水、进入环湖截污工程。实现杞麓湖流域内九龙街道(九街社区)、河西镇(河西社区)、杨广镇(凤麓社区、麟凤社区)、四街镇(七街社区四、四街社区、者湾村)、兴蒙乡(白阁中村和下村村委会)9个村(社区)雨污管网建设。 14.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经费19,6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进行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根据《玉溪市“湖泊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全域截污治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通海县城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级限值,项目完成后,以减少排入该片区的污染物总量,减轻区域污染,有效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污染物减排,削减污染物外排总量,有利于杞麓湖恢复自身的生态平衡,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15.通海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更新改造老城区及产业园区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入户燃气管网改造及安全隐患处理 1,200 户,安全预警、报警装置同步建设;更新改造城区DN150~DN400的老旧市政供水管网11.12千米及其附属设施;更新改造 DN300~DN800 第一污水处理厂配套的雨污合流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19.06千米及检查井、防坠网、接户管等附属设施;更新改造DN600 雨水管道2.42千米、DN800 雨水管道 4.45千米、DN1000 雨水管道13.52千米、DN200雨水口连接管道 5.44千米及其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16.通海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1,671,81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根据服务数量收取污水处理费,同时政府通过对污水处理水量和水质进行考核后支付相关费用。 17.滇中饮水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滇中引水工作办公经费等支出。 18.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890,000.00元,主要用于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程费,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处理水量为7,000.00吨,水价已调整为2.40元/方。 19.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经费5,748,81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进行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根据《玉溪市“湖泊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全域截污治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通海县城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级限值。项目完成后,以减少排入该片区的污染物总量,减轻区域污染,有效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污染物减排,削减污染物外排总量,有利于杞麓湖恢复自身的生态平衡,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从而进一步提高整个地区的水环境质量,有利于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0.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专项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海山秀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认真做好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200,000.00元。 21.通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3,0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海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提升出水至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级限值,有效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污染物减排,削减污染物外排总量。 22.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经费14,42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八一路雨污管网分流改造2,600.00米、人行道地砖铺设、强弱地入地、路基路面、挡墙等工程,建成后,完善了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有效地提高了城市污水收集率,不仅较大地改善本区居民的水环境质量,也充分发挥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完善了城市路网。于2017年8月17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施工单位为云南临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进场施工,2022年8月1号完工并通车。 23.通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经费11,175.00元,主要用于《<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报告》、《通海县旧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通海县御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拍摄完成历史文化名城纪录片或宣传片,开展历史建筑分类测绘等保护工作,使得通海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有效的宣传推介。 24.2023年农危改和农房抗震专项经费3,587,137.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真正建成安全房、放心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5.通海县2016年度秀山街道秀麓社区(老旧民居)棚户区改造项目407,757.71元,主要用于通海县2016年度秀山街道秀麓社区(老旧民居)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全面开工,2017年4月28日竣工,改造完成后保护了历史文化名城,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 26.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847,945.00元,主要用于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乡(镇)和村组要认真落实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和验收制度,做好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农村住房安全。 27.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金利息)补助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规划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农危改省级规划示范村项目”)。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实施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村寨4个已完成。完成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村庄主要包含:杨广镇义广哨村四组、杨广镇云龙村二组、九龙街道元山社区一组、九龙街道九街社区一组共计4个村庄。 28.通海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经费3,879.36元,主要用于解决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规范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地方成乡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重大作用,不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水平,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完成我县4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29.通海县202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海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23个小区,共有902户,6 4栋88个住宅单元,改造住宅建筑总面积75,616.43平方米、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87个小区,共有2024户,148栋222个住宅单元,改造住宅建筑总面积180,129.16平方米。计划分两年实施完成,2024年改造48个小区,1,022户,71栋,95,135.51平方米。 30.通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9,9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87个小区,共有2024户,148栋222个住宅单元,改造住宅建筑总面积180,129.16平方米。计划分两年实施完成,2024年改造48个小区,1,022户,71栋,95,135.51平方米。 31.花果山保障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经费23,970,000.00元,主要用于通海县花果山保障性一期项目,用于解决花果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设欠款。花果山保障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任务1,280套,总建筑面积约8.3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7亿元,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1,280套,已完成分配入住1,280套。 32.花果山保障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经费14,06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花果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建设欠款。果山保障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任务536套,总建筑面积约3.2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6 46.53元,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536套,已完成分配入住536套。 33.花果山保障性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经费2,650,000.00元,主要用于花果山保障性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和花果山一期、二期工程自2013年开工建设,2017年竣工,可以解决我县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保障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因花果山保障性住房一、二期工程系山地项目,土石房工程量大,边坡斜坡不稳,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在建设项目规划区内完善其边坡斜坡及配套设施。 34.2015至2016年农危改本金利息专项项目经费21,6 40,0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借款,根据《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县级农户补助资金借款协议》《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县级农户补助资金借款协议》,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由通海县政府负责偿还,2024年通海县县财政局安排资金21,6 40,000.00元。 35.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阶段性决算审核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阶段性决算审核项目。通过审核,提供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阶段实施的工程结算和资产、债权、债务审核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项目实施对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阶段实施的工程进行阶段性决算审核,包括工程结算审核和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审核。通过审核,提供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阶段实施的工程结算和资产、债权、债务审核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6 46,489.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55%。与上年相比增加115,208,372.02元,增长563.69%,完成年初预算的401.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89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主要用于水电费等一污污水处理截污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经费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2024年一污污水处理截污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费部分未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329,21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高大乡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用于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部分其他三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的修缮加固改造工作任务,项目2018年已全部竣工,但资金未拨付,所以在2024年追加年初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文脉春秋拍纪录片)项目、通海古建筑保护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属于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所以年初未做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54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完成年初预算的63.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遗属补助人员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预算基数计算方式与实际保险计算方式不一致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14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完成年初预算的91.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调整过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6,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7%,完成年初预算的4,325.0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具体是: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杨广片区)项目2,000,000.00元,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老旧管网排查及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维保障专项支出7,700,000.00元,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6,300,000.00元,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配套工程16,000,000.00元,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5,000,000.00元,通海县2024年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集镇项目四街片区)项目12,5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都是上级专款,属于新增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549,93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529,313.88元(人员经费1,311,557.84元、公用经费217,756.04元),项目支出34,020,620.00元(通海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3,000,000.00元,通海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1,671,810.00元,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9,650,000.00元,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450,000.00元,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5,748,810.00元,通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3,000,000.00元,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专项资金200,000.00元,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阶段性决算审核项目3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污、二污提标改造工程支出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17,7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财政资金困难,存在部分经费未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34,01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完成年初预算的46 4.2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方面102,195.00元,项目支出12,331,824.36元(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金利息)补助经费80,000.00元,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847,945.00元,通海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3,879.36元,通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00,000.00元,通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500,000.00元,通海县202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5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属于上级专款,存在新增预算的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90.00元,决算为3371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438.62元,增长51.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1,122.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65%,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0.00元,决算为12,5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87.62元,增长6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51.00元,增长37.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451.00元,增长37.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90.00元,支出决算为33,71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438.62元,增长51.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1,12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0.00元,决算为12,5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只包含了实际发生费用的一部分,导致2024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87.62元,增长6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51.00元,增长37.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451.00元,增长37.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修理费用增加和2024年包含部分2023年未报销的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历史文化名城、农危改等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无其他“三公”经费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756.04元,比上年增加52,456.22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852,606,020.04元,其中,流动资产713,376,714.24元,固定资产571,045.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7,654,743.61元,无形资产411,6 49.16元(净值),其他资产20,591,867.7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760,259.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943.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4年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对5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全年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51项目绩效等级为优,1个项目绩效等级为良,3个绩效等级为中,因资金渠道不一致,导致同一个项目存在多条绩效自评,所以同一个项目绩效评价将合并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1.《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项目:该项目主要完成项目招投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并按照签订的规划编制合同对《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修编,便于用规划引领通海历史文化名城发展,促进对通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实现对通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更好开发利用。2024年《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县级和市级的审查程序,已报至省政府进入省级审查程序。 2.花果山保障性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该项目主要用于花果山保障性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花果山一期、二期工程,自2013年开工建设,2017年竣工,该项目可以解决我县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保障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因花果山保障性住房一、二期工程系山地项目,土石房工程量大,边坡斜坡不稳,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在建设项目规划区内完善其边坡斜坡及配套设施。 3.2015年度(一期)借款(本金利息)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完工,为实施提高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水平和防震减灾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这一平台,确保全市D级危房农户抗震改造能“建得起,建得好,建得美,建出特色”;全面推进“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城镇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等城镇房源,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到城市、集镇和中心村居住,让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拥有好环境、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及时归还本息。 4.2015至2016年农危改本金利息专项资金:该项目根据《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县级农户补助资金借款协议》《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县级农户补助资金借款协议》,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由通海县政府负责偿还。2024年县财政安排资金2,16 4.00万元,用于偿还借款。 5.2016年度(二期)借款(本金利息)专项资金:该项目根据《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县级农户补助资金借款协议》,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由通海县政府负责偿还。2024年县财政安排资金1,838.77万元,用于偿还借款。 6.2023年农危改和农房抗震专项经费:该项目主要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乡(镇)和村组要认真落实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和验收制度,做好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农村住房安全。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改造已全部完成,资金兑付完成。 7.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文脉春秋拍纪录片)经费:该项目按照《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完成《文脉春秋·通海》纪录片拍摄并和播放,通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加大,影响力显著提升。2024年9月底已完成《文脉春秋·通海》纪录片的拍摄工作。 8.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完成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共4,623套总建筑面积约27.26万平方米、教育卫生廉租房、政企共建公租房57个项目,已竣工验收4,583套,完成分配入住4,623套。完成租赁补贴发放,建设欠款、维修、管理。该项目已完工,并分配完成。 9.滇中饮水工作经费:该项目2023年我单位收到滇中饮水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滇中饮水日常工作经费支出,2024年滇中引水工作经费已用于项目办公经费等支出。 10.法律顾问服务费项目经费:聘请法律顾问制定重大决策和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修改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和签约活动,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培训服务,宣讲法律知识,代为发布有关声明、信函等文件;代写诉讼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参与国内外经济谈判、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诉讼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参与信访、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等;对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行政许可、重要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法制审查等,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智囊团”作用,保障本部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增强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行政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24年项目已全部完成。 11.高大乡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该项目2017年度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部分其他三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的修缮加固改造工作任务;启动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部分其他三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改造工作任务,并于2018年4月竣工。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县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2019年底连同兜底户在内,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截至2024年,高大乡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 12.国家卫生县复审经费:2023年我单位收到县卫健局关于国家卫生县复审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县复审工作经费支出,2024年我单位存在卫生复审工作,2024年因项目已完工未验收,所以未支付。 13.花果山保障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通海县花果山保障性二期项目2024年目标预算资金3,453.00万元,用于解决花果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建设欠款。果山保障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任务536套,总建筑面积约3.2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6 46.53元,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536套,已完成分配入住536套。 14.花果山保障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通海县花果山保障性一期项目2024年目标预算资金4,405.00万元,用于解决花果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设欠款。果山保障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任务1,280套,总建筑面积约8.3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7亿元,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1,280套,已完成分配入住1,280套。 15.花果山保障性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专项资金:花果山保障性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和花果山一期、二期工程自2013年开工建设,2017年竣工,预算资金385万元。可以解决我县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保障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因花果山保障性住房一、二期工程系山地项目,土石房工程量大,边坡斜坡不稳,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在建设项目规划区内完善其边坡斜坡及配套设施。 16.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杨广片区)900万补助资金:根据玉财资环〔2023〕115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三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按时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杨广片区)建设,加快施工进度,于2023年12月底前实施杨广镇(凤麓社区、麟凤社区)雨污分流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实现杞麓湖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已于2023年12月底前实施杨广镇雨污分流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实现杞麓湖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设施全覆盖。 17.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资金:全面提升城镇截污治污能力,2024年12月31日前牵头沿湖乡镇(街道)完善共23个城镇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配合乡镇(街道)完善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其它14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确保杞麓湖径流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00%覆盖,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施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对一污、二污及纳古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改造,科学提高排放标准,尾水最大限度回用。科学提升污水处理厂(站)排放标准。组织科研咨询机构,比对污水处理厂(站)排放水质与入湖水质的指标,有针对性地实施局部增加设备、药剂等技改措施,提升污水处理厂(站)排放水达到入湖水质标准。 18.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金利息)补助经费专项资金: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由甲方作为专项贷款承贷主体,乙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丙方作为农危改项目服务的购买主体。,云南省2015-2019年每年完成500个省级示范村的基 础设施建设,五年完成2,500个示范村。实施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村寨4个已完成。杨广镇义广哨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杨广镇云龙村第二村民小组、九龙街道元山社区周沟村、九龙街道九街社区林家营。完成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村庄主要包含:杨广镇义广哨村四组、杨广镇云龙村二组、九龙街道元山社区一组、九龙街道九街社区一组共计4个村庄。实施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村寨4个已经完成。 19.通海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实施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根据服务数量收取污水处理费,同时政府通过对污水处理水量和水质进行考核后支付相关费用。 20.通海古建筑保护工作经费:通海县于2021年3月经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滇中“一颗印”式民居建筑的集中体现地之一,古建筑保存数量较多,这些古建筑是通海历史文化的积淀,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保护古建筑不仅可以保留历史痕迹和文化记忆,让后代能够了解和欣赏祖先的智慧和创造力,促进文化传承和历史意义的培养,还可以保护历史遗产和传统价值观。不仅是对历史和文化的尊重,也是维护城市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经济、教育、旅游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完成通海县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不仅可以保护通海县历史遗产和传统价值观,促进文化创新和经济发展,还能使得通海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有效的宣传推介。同时可促进通海全域旅游的构建,吸引更多的游客到通海参观旅游,具有较大的可持续效益。2024年已开展文献里36-3、4号,西街19号、文星街50号等16处历史建筑的测绘工作。 21.通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经费: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2024年计划完成《<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报告》、《通海县旧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通海县御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已完成《<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历史文化名城纪录片拍摄录制工作,开展了16处历史建筑测绘工作,《通海县旧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通海县御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县级和市级审查程序,已报至省人民政府进入省级审查程序。 22.通海县2016年度秀山街道秀麓社区(老旧民居)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经费:通海县2016年度秀山街道秀麓社区(老旧民居)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73回,项目于2016年10月全面开工,2017年4月28日竣工,资金还未完成拨付,改造完成后保护了历史文化名城,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 23.通海县202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通海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23个小区,共有902户,6 4栋88个住宅单元,改造住宅建筑总面积75,616.43平方米、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87个小区,共有2,024户,148栋222个住宅单元,改造住宅建筑总面积180,129.16平方米。计划分两年实施改造48个小区,1,022户,71栋,95,135.51平方米。2023年项目已完工3个小区,完成投资600.00万元,正在施工3个小区,2024年已开工87个小区,完工37个,正在施工50个小区,累计完成投资1,581.00万元。 24.通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小区等8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87个小区,共有2,024户,148栋222个住宅单元,改造住宅建筑总面积180,129.16平方米。计划分两年实施完成改造48个小区,1,022户,71栋,95,135.51平方米。2024年已开工87个小区,完工37个,正在施工50个小区,累计完成投资1,581.00万元。 25.通海县2024年杞麓湖全流域城镇截污治污(集镇项目四街片区)项目专项资金:扎实推进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已采取工程措施截断入湖生活污水、杜绝生活污水、进入环湖截污工程。实现杞麓湖流域内九龙街道(九街社区)、河西镇(河西社区)、杨广镇(凤麓社区、麟凤社区)、四街镇(七街社区四、四街社区、者湾村)、兴蒙乡(白阁中村和下村村委会)9个村(社区)雨污管网建设。 26.通海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更新改造老城区及产业园区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入户燃气管网改造及安全隐患处理 1,200 户,安全预警、报警装置同步建设;更新改造城区DN150~DN400的老旧市政供水管网11.12千米及其附属设施;更新改造 DN300~DN800 第一污水处理厂配套的雨污合流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19.06千米及检查井、防坠网、接户管等附属设施;更新改造DN600 雨水管道2.42千米、DN800 雨水管道 4.45千米、DN1000 雨水管道13.52千米、DN200雨水口连接管道 5.44千米及其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2024年项目已开工建设。 27.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经费:根据《玉溪市“湖泊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全域截污治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通海县城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级限值。项目完成后,以减少排入该片区的污染物总量,减轻区域污染,有效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污染物减排,削减污染物外排总量,有利于杞麓湖恢复自身的生态平衡,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从而进一步提高整个地区的水环境质量,有利于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完成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进行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 28.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经费:根据《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通海山秀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认真做好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处理水量为7,000.00吨,水价已调整为2.40元/方(暂定价)。 29.根据《关于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合同》,要求通海山秀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关于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合同》的约定,认真做好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出水达标排放。财政性缺口补贴为4,141,400.00元。 30.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老旧管网排查及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维保障专项资金:利用CCTV、QV等技术,对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2021前建设配套的管网、第二污水处理厂建厂时配套的27公里管网进行排查完善提升;强化运营监管,按时拨付运维费用,保障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持续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1.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经费:完成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出水达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级限值,有效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污染物减排,削减污染物外排总量。 32.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配套工程专项资金:2024年12月31日前牵头沿湖乡镇(街道)完善秀山街道14个社区、杨广镇2个社区、九龙街道1个社区、四街镇3个村(社区)、河西镇1个社区、兴蒙乡2个村共23个城镇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配合乡镇(街道)完善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其它14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确保杞麓湖径流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00%覆盖,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施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 33.通海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评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通过聘请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的形式,规范高效高质的完成了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 34.通海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为解决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规范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地方成乡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重大作用,不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水平,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完成我县4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35.通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专项资金:将通海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玉溪市“三湖”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级限值。有效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污染物减排,削减污染物外排总量。 36.通海县县城、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专项资金:全面提升城镇截污治污能力,2024年12月31日前牵头沿湖乡镇(街道)完善23个城镇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配合乡镇(街道)完善通海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其它14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确保杞麓湖径流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00%覆盖,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施纳古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对一污、二污及纳古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改造,科学提高排放标准,尾水最大限度回用。扎实推进通海县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采取工程措施截断入湖生活污水、杜绝生活污水、进入环湖截污工程。实现杞麓湖流域内9个村(社区)雨污管网建设。 37.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专项资金: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已完成八一路雨污管网分流改造2,600.00米、人行道地砖铺设、强弱地入地、路基路面、挡墙等工程,建成后,完善了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有效地提高了城市污水收集率,不仅较大地改善本区居民的水环境质量,也充分发挥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完善了城市路网。于2017年8月17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施工单位为云南临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进场施工,2022年8月1号完工并通车。 38.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政府购买合同经费:根据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通发改基〔2017〕44号批复精神,2024年对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工程实施。实施八一路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道路绿化、亮化、人行道地砖铺设等工程。对八一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强弱电入地、路基路面工程等。截至目前,已完成车行道沥青铺设5,000.00平方米,埋设雨污管800.00米,电力管600.00米。项目建成后,使该地区的规划发展以及建设得到一个很大的提高,使城市环境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显著改善了该地区的社会环境、投资环境,提高了片区的功能,并带动了周边经济的发展。 39.通海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费电子票据系统升级费用专项资金: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采集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基础信息的通知》(〔2021〕-92)文件要求,取消纸质票据,实现电子收费系统。同时可减轻收费人员收费负担,减少纸质票据的使用,方便群众保管相关票据。已完成电子票据。 40.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阶段性决算审核项目资金:根据《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广智慧农业小镇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通海县人民政府第九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和《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暨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工作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年10月19日)的要求,按照通海县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启动实施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阶段性决算审核项目。通过审核,提供通海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阶段实施的工程结算和资产、债权、债务审核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1.县住建局非税收入用于日常工作经费:2024年非税收入属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将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其中,2024年按政策采购办公设备等,为了有序保证工作开展。但现在该费用因机构改革划转到通海县发改局,单位不在执行该费用的征缴,故没有此项费用支出。 42.乡镇镇区公厕管护补助经费:为贯彻《云南省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试行)》,镇街道负责编制政府所在地镇区的《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乡镇镇区不少于2座以上公共厕所,形成“布局合理、改建并举、数量充足、方便群众”的镇区公共厕所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城镇公厕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建设美丽县城和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美丽农村,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43.一污污水处理截污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经费:为了确保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通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畅通,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保障7座截污提升泵站正常运行,将东至通海县杨广镇镇海居民委员会,西至秀山街道办事处万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净化处理,有效减少对杞麓湖水质的污染,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污厂配套截污管网服务范围内2024年收集处理排放污水179.00万吨,COD削减量261.90吨,氨氮削减量95.00吨。 44.遗属补助项目经费:2024年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支付1人遗属补助资金,按2023年9月发放标准654.00元/月计算,2024年全年所需预算资金为7,848.00元。2024年已完成发放。 45.应急提水工程(柿花树泵站)2020年度差价电费专项资金:积极增收节支,提升供水能力和供水品质。根据通海县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补交应急提水工程(柿花树泵站)2013-2019年差价电费相关事项,会议原则同意通海县供排水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通海供电局签订通海县应急提水工程(柿花树泵站)差价电费补交协议,分6年付清差价电费4,247,633.12元;差价电费补交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承担50.00%,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承担50.00%(公司承担的补交电费2,123,816.56元纳入供水成本核算)。2024年未支付差价电费 46.玉溪市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村寨4个已完成。杨广镇义广哨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杨广镇云龙村第二村民小组、九龙街道元山社区周沟村、九龙街道九街社区林家营。完成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村庄主要包含:杨广镇义广哨村四组、杨广镇云龙村二组、九龙街道元山社区一组、九龙街道九街社区一组共计4个村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42300533300601111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20250929053245362.docx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092905325013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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