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改革调整九龙街道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的通知》(通发改价格〔2025〕1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九龙街道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改革,逐步建立激励节约用水和科学完善的供水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优化配置水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适当调整集镇过低的自来水供水价格。满足集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确保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对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管理工作目标要求,经过认真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决定对九龙街道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进行改革调整。于2024年初启动编制《通海县九龙街道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实施方案(讨论稿)》工作,经依法履行政府定价程序,改革调整了九龙街道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46号令)、《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云发改价格规〔2024〕1号)、《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物价〔2021〕67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价格规〔2019〕2号)等文件及程序规定,通海县九龙街道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工作严格按照价格决策程序进行。 三、主要内容 共分四大部分: (一)调整后九龙街道集镇分类供水价格。按用水行业性质分三类水价及标准:1、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为3.20/m³,非居民用水为3.80元/m³,特种行业用水为10.00元/m³;2、对大河嘴、大梨、元山三个村实行集体户供水价格过渡政策,时间暂定五年,供水(供水计量设施出口)价格为2.5元/m³。以上价格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二)分步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政策。按照国家水价政策的有关规定,逐步实施阶梯式水价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到户”改造,为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及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创造条件。 (三)调价后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1、认真做好价格执行宣传、解释工作。供水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各类水价、文件依据、投诉电话等。2、对城镇低保、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按县、镇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户名单为依据,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2立方米以内的(含12立方米),仍按2.3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超过12立方米的部分按调整后的3.2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3、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阶梯水价收费政策,杜绝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4、按国家有权部门规定的时间、频次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出厂自来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加强用水管理监督,保障供水正常运行。5、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执行时间:自抄见2025年2月份水量起执行。 四、分类水价执行范围 根据《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云发改价格规〔2024〕1号)第十五条 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建筑施工用水等。部队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类别价格执行。(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
相关政策:关于改革调整九龙街道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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