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通海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1.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医保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
2.组织机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
3.医保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修改废止等信息。
4.医保数据及信息。包括医保事业发展运行情况、医保绩效评价报告、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等信息。
5.解读。包括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等信息。
6.医保执法检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信息。
7.建议提案答复。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可以公开答复的意见。
8.财务信息。包括局机关财政预决算、预算信息。
9.规划计划。包括县医保局工作总结及计划、医保工作发展规划等信息。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和信息公示栏公开(http://www.tonghai.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thxzfxxgk&pageNo=1&channelId=17050)。
(三)公开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通海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受理申请机构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桑园社区平安路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877-3021799;邮箱:thxybzx_bgs@163.com;邮政编码:652799。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通海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口头申请。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通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通海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6.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7.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8.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通海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桑园社区平安路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3021799;
邮箱:thxybzx_bgs@163.com;
邮政编码:652799。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7-3021799,通讯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桑园社区平安路8号,邮编:65279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