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300136200500000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加强(推进)文艺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文化股(行政审批股)、文博股、旅游股。 所属单位:无。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重点实施旅游十大工程,构建文化旅游产业链:景区提升工程、酒店配套工程、文旅融合工程、旅游业态创新工程、旅游餐饮打造工程、旅游购物优化工程、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旅游宣传推广工程、旅游品牌创建工程、人才兴旅工程。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艺术发展重点工程: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数字化建设融合发展,做好“智慧公共服务工程”、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演出、开展“文艺社群打造工程”,培养德艺双馨本土优秀人才和文艺名家、继续推进“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及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挖掘、收集和整理,对符合条件的传承项目和传承人进行申报,不断丰富非遗项目库。 4.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提升文物基础管理和重点工作管理效能。 5.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7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5.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1.83万元,下降14.92%,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秀山古建筑群清凉台、三元宫修缮补助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文化旅游局机关在职职工较上年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4.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1.83万元,下降19.1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秀山古建筑群清凉台、三元宫修缮补助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文化旅游局机关在职职工较上年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9.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0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在职职工较上年减少1人;项目支出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93万元,下降91.10%,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秀山古建筑群清凉台、三元宫修缮补助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1.0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等方面的支出。 “20701”文化和旅游支出271.0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271.06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局机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县文旅局机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5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县文旅局机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常工作运转。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开支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64万元,主要用于原滇剧团事业单位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开支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抚恤支出3.1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3.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210”卫生健康支出28.8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8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局机关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221”住房保障支出27.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2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7.0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自有资金:预算金额35.00万元,项目绩效指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作用,创新文化旅游发展思路,打造特色公共文化品牌活动,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共享,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加强文旅融合发展,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片,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推动文体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围绕文旅消费破局,打造旅游场景和消费场景,围绕品牌宣传推广,全面提升旅游影响力,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加强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加强文旅人才培养。具体目标为:旅游宣传营销推广≥1次,文物保护项目(数量)≥90个,免费开放馆(站)≥12个,旅游收入增长率≥3%,公共服务满意度≥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文化旅游局机关在职职工较上年减少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404.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66万元,固定资产191.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300136200500111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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